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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恢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01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有关当事人: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对于2020年1月23日前已受理并仍在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办自2020年1月24日起中止审理。对疫情防控期间新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办自受理之日起中止审理。经综合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现决定自2020年4月2日起恢复上述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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