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4月16日起,我局律师管理和公共法律服务科投诉受理窗口恢复对公证及律师行业执业活动的投诉受理工作。对于2020年2月2日前已受理的投诉案件,从即日起恢复调查处理。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建议群众尽量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投诉材料。
附:投诉所需材料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