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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社矫之声(第22期)】龙岗区司法局“无缝衔接”拆除社矫对象电子定位手环启用信息化核查终端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1日 来源:龙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矫法》)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社矫法》的要求,正式施行时不在法定使用情形内的电子手环定位装置转换为社矫机构配发的信息化核查终端定位。

  为确保电子定位监管方式调整“无缝衔接”,龙岗区司法局在6月28日至6月30日,分11个批次完成对辖区内使用电子定位监控的541名社区矫正对象拆除社矫对象电子定位手环启用信息化核查终端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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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6月30日下午,深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邹天强陪同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部领导陈锦纯等人到龙岗区社矫中心调研信息化核查转换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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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监狱延伸管教警察给社区矫正对象宣读《深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核查暂行规定》,并讲解了信息化核查的时间规定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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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矫正对象签订《社区矫正对象接受信息化核查告知书》及《深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核查暂行规定》。

  龙岗区司法局将贯彻落实《社矫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文件,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龙岗区社区矫正工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升矫正质量,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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