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5年部门预算报告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2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二)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职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统筹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统筹开展来龙岗建设者就业服务工作。

  (四)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管理权限,组织管理公职人员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综合管理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五)负责全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聘用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和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工作;协助管理博士后工作站和人才创业园;负责实施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

  (六)完善劳动关系调处机制,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人事政策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劳动、人事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劳动法制宣传、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负责查处未经批准从事劳务、人才中介及职业培训行为。

  (七)协调开展来龙岗建设者管理服务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开展区域人才、劳务合作。

  (八)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随军家属首次安置,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位管理和公务员、职员、雇员管理;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退职等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情况

  区人力资源局设10个科室,下属单位8个。编制内实有人数347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事业编制职员64人,雇员编制33人,聘员176人,离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推动创建“创新创业型城区”,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目标。严格执行各项就业政策,针对重点人群做好就业观教育、失业登记、就业援助、青年见习、创业培训等基础工作,完成各项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深化质量就业研究和结果运用,继续完善质量就业指标和调查手段,使研究结果更具科学性,调查对象更为广泛和固定。二是继续实施创新创业“龙翔”工程,完成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任务,力争促进300名我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失业人员实现创新创业,带动就业10000人以上;拓宽“龙翔”工程服务范围,吸引海内外高校毕业生来我区创业,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三是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认真做好失业登记和失业金申领一站式服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使异地务工人员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四是开展创新创业系列大讲堂活动,在开展“区长大讲堂”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区领导、区相关部门一把手与创业人员面对面交流,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畅通沟通协调机制,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五是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和困难就业人员帮扶工作。

  (二)推动创建“人力资源强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目标。按照“强政策、搭平台、建机制、优服务”的总体思路,夯实工作基础,创新体制机制,打造人力资源强区品牌和人才工作品牌。

  一是不断夯实人才工作基础,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强区指标体系,出台《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强区的意见》;全力打造人才就业、海归人才、技能人才校企合作、短缺人才预警、新引进人才、职业训练等人力资源信息数据库,逐步建成多维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二是全力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建立健全产业园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力争完成园区正式挂牌运作、制定园区总体规划、园区公共服务平台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平台搭建、策划开展园区招商推介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商入驻等系列工作,实现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的人力资源服务目标。三是精心打造揽才品牌,继续开展“优才中国行”、“校企联谊”、“百校行”等招才引智活动,借助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高端平台,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提高龙岗区的国际化水平。四是全力推进“大职训”体系建设,立足实现职业培训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以我区职业培训体制综合改革为契机,通过深化改革,创新职业培训的体制、机制、政策和模式,建立适合我区实际的“大职训”体系,实现职业培训硬件、软件服务体系广覆盖,打造全市乃至全国“职业培训示范区”。

  (三)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城区”,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

  目标。坚持以“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和谐”为主线,突出源头预防,夯实工作基础,依法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营造健康和谐的劳资环境。

  一是探索和谐劳动关系城区+园区(社区)模式,坚持以和谐劳动关系城区建设为龙头,制定和谐劳动关系城区三年规划、修正完善城区指标体系、试点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社区)、引入第三方进行劳动关系评价,营造健康和谐的劳资环境。二是推进全国劳动争议处置效能示范区建设,加大劳动争议大调解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行业协(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和深化企业社工综合服务,并加大指导力度,加强行业调解员培训,引导企业主在企业内积极推进劳资纠纷预防调解工作,将纠纷化解在行业、企业内部;坚持“动态监控、重点排查、部门联动”的工作思路,加强劳资纠纷的全面排查,推进劳资纠纷分类处置工作,完善群体性事件化解处置新机制,提高处置效能。三是积极探索仲裁员专业化改革工作,继续抓好仲裁要素式办案改革,对聘用制仲裁员专业化管理进行调研,并拟定方案及实施细则,提升办案效能,努力将全年的累计结案率达到省市仲裁院的考核指标,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高效完成。

  (四)全面加强公职人员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目标。坚持规范管理、强化培训,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公职人员队伍,为全区和谐社会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一是深化聘员管理综合改革,在前期改革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针对专业技术聘员、“以事定费”人员管理等出台专门指导意见,加大推进以事定费和购买服务力度,强化对员额外聘员的管理和备案,推进聘员管理工作的系统化、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全面推行公职人员全员平时绩效考核改革,出台龙岗区公职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公职人员全员平时考核,加大奖优罚劣的治庸力度,创新公职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公职人员队伍管理水平,实现公职人员个人绩效和政府整体绩效的双提高。三是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建设,完善诚信信息的评价、申诉和撤销制度,优化诚信档案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不断优化诚信档案内容,合理扩大诚信档案记录范围。四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以“全员绩效考核管理”为抓手的要求,创新公立医院、学校人事薪酬制度,全面实行以事定费、以费养事、以事定岗和按岗聘用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为全面推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积累经验、探索路径。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5年预算总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预算收入5956万元,具体为:财政预算拨款(补助)5450.58万元,纳入财政专户拨款100万元,上年结转405.42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预算支出5956万元,具体为:基本支出4093.58万元,项目支出1862.42万元。

  附表: 1、二〇一五年度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二〇一五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3、二〇一五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表

                4、二〇一五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项目计划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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