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0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局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法制科、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配置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公务员管理科、职员与雇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综合管理科、信访科),辖1个行政执法单位(区劳动监察大队)、1个参公事业单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6个事业单位(区职业训练中心、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区人事服务中心、区人才流动中心)。

  我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就业、人才、人事、劳动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能: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人力资源配置、职业能力建设、劳动法制宣传、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随军家属首次安置、公职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实有人数335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含正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3名,公开招考公务员2名),事业编制29人(含占编不入编6人),雇员编制25人(含机关老工勤4人),聘员179人(其中区人才流动中心66人),编外14人,离退休14人。以上编制情况不含区职业训练中心。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推动创建“创新创业型城区”,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深化质量就业研究和结果运用,继续完善质量就业指标和调查手段,使研究结果更具科学性,调查对象更为广泛和固定。实施创新创业“龙翔”工程,完成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任务,力争促进300名我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失业人员实现创新创业,带动就业10000人以上;拓宽“龙翔”工程服务范围,吸引海内外高校毕业生来我区创业,给予相应政策扶持。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认真做好失业登记和失业金申领一站式服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使异地务工人员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开展创新创业系列大讲堂活动,在开展“区长大讲堂”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区领导、区相关部门一把手与创业人员面对面交流,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畅通沟通协调机制,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2、推动创建“人力资源强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夯实人才工作基础,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强区指标体系,出台《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强区的意见》;全力打造人才就业、海归人才、技能人才校企合作、短缺人才预警、新引进人才、职业训练等人力资源信息数据库,逐步建成多维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全力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建立健全产业园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力争完成园区正式挂牌运作、制定园区总体规划、园区公共服务平台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平台搭建、策划开展园区招商推介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商入驻等系列工作,实现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的人力资源服务目标。精心打造揽才品牌,继续开展“优才中国行”、“校企联谊”、“百校行”等招才引智活动,借助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高端平台,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提高龙岗区的国际化水平。全力推进“大职训”体系建设,立足实现职业培训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以我区职业培训体制综合改革为契机,通过深化改革,创新职业培训的体制、机制、政策和模式,建立适合我区实际的“大职训”体系,打造全市乃至全国“职业培训示范区”。

  3、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城区”,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探索和谐劳动关系城区+园区(社区)模式,坚持以和谐劳动关系城区建设为龙头,制定和谐劳动关系城区三年规划、修正完善城区指标体系、试点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社区)、引入第三方进行劳动关系评价,营造健康和谐的劳资环境。推进全国劳动争议处置效能示范区建设,加大劳动争议大调解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行业协(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和深化企业社工综合服务,并加大指导力度,加强行业调解员培训,引导企业主在企业内积极推进劳资纠纷预防调解工作,将纠纷化解在行业、企业内部;坚持“动态监控、重点排查、部门联动”的工作思路,加强劳资纠纷的全面排查,推进劳资纠纷分类处置工作,完善群体性事件化解处置新机制,提高处置效能。积极探索仲裁员专业化改革工作,继续抓好仲裁要素式办案改革,努力将全年的累计结案率达到省市仲裁院的考核指标,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高效完成。

  4、全面加强公职人员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深化聘员管理综合改革,在前期改革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针对专业技术聘员、“以事定费”人员管理等出台专门指导意见,加大推进以事定费和购买服务力度,强化对员额外聘员的管理和备案,推进聘员管理工作的系统化、精细化、科学化。全面推行公职人员全员平时绩效考核改革,出台龙岗区公职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公职人员全员平时考核,加大奖优罚劣的治庸力度,创新公职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公职人员队伍管理水平,实现公职人员个人绩效和政府整体绩效的双提高。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以“全员绩效考核管理”为抓手的要求,创新公立医院、学校人事薪酬制度,全面实行以事定费、以费养事、以事定岗和按岗聘用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为全面推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积累经验、探索路径。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1746.90万元(不含区职业训练中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65.17万元,其他收入2881.7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财政拨款收入(万元)

  其他收入(万元)

  合计

  区人力资源局

  6463.74

  2289.76

  8753.50

  区人事服务中心

  227.11

  98.42

  325.53

  区职业介绍中心

  129.50

  179.31

  308.81

  区就业服务中心

  374.34

  314.24

  688.58

  区人才流动中心

  1670.48

  0.00

  1670.48

  合计

  8865.17

  2881.73

  11746.90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134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749.05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024.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37.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5.49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15.3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66万元,赠与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4724.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54%,主要支出项目有:工资福利支出604.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69.83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57.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2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434.37万,赠与支出98.0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39.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72万元,主要包括:(1)购置支出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10辆(2014年公务用车改革前保有量为5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38.72万元,平均每辆2.7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1批人员共30人。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37%,比上年减少13.48万元,下降 96.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

  五、其他特别事项说明

  (一)2014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抓政策促创新,就业创业稳步推进。围绕“创新创业”和“质量就业”主题,不断探索就业创业新思路,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全年全区共促进4190名户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多形式就业,比去年同期增加3.46%;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为1.50%;“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严把政策落实质量关,实行区、街道、社区三级审核制,全年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2363人,当前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招用补贴226人,享受灵活就业补贴6986人,享受临近退休补贴104人,办理全区户籍人员失业登记3645人,异地务工人员失业登记14344人,累计办理就业登记240.9903万人。

  2、抓机制促服务,人才工作成效明显。按照“强政策、搭平台、建机制、优服务”的总体思路,结合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分层分类开展人才“引、育、用、留”服务,人才工作逐步向高端化、国际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大力开展“春风行动”、“优才中国行”、“校企联谊”等品牌项目,累计举办各类公益招聘会205场,服务企业2.9万家次。全年共引进各类人才2万多名,其中办理市外干部调入625人,接收毕业生2154人,办理招调技术工1853人;通过直聘、选聘、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事业单位职员892人、雇员121人,人才引进数量逐年递增,人才结构不断优化。引导培训机构提高办学层次,扩大办学规模,新设立培训机构2家,培训技能人才33951人次;组织技能鉴定2522人次。

  3、抓改革促规范,人事工作有序进行。针对公职人员队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改革创新,坚持规范管理,大力推进公职人员队伍建设。坚持按照程序办事,完成公务员个人年度考核审核备案、政府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非公务员人员年度考核、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核查实、教育卫生计生系统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换届等工作,公职人员公招、选调、交流、晋升、任免、出国(境)政审、学历审核、职称管理、军转安置、工资晋升、住房补贴等工作有序进行。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综合改革,出台《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聘员实施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及绩效考核、岗位设置、培训提升等相关配套文件,通过规范岗位管理、整合人员类别、推行以事定费、严格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探索聘员管理长效机制。

  4、抓基础促和谐,劳动关系亮点突出。 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年”主线,强化基础性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劳资环境。全年全区共处理劳资纠纷案件20002宗,同比上升4.42%。其中:一般劳资纠纷19935宗,同比上升4.68%;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67宗,同比下降39.63%。强化劳资隐患排查整治,先后牵头开展了全区劳资纠纷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大检查等7次专项行动。全年共检查企业6954家,涉及劳动者106万多人次,立案218宗,处罚82宗,涉及金额141.43万。推进以行政、人民、仲裁、司法调解“四位一体、多方共建”的劳动争议大调解体系,健全区、街、社区、企业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目前全区8个街道、105个社区、1877家企业以及6家行业协会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指导推进470个基层调解组织有效运作,累计培训专兼职调解员6598人次。

  (二)特别说明

  区人力资源局下属单位:区职业训练中心独立预算和决算,其2014年决算情况独立公示;区人才流动中心为企业化管理单位,不核定编制,财务独立核算。

  六、收支项目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使用的上级财政补助经费和历年政府采购结转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5年1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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