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6年02月0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本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预算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第一部分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概况

   一、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职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统筹开展来龙岗建设者就业服务工作;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完善劳动关系调处机制,依法查处劳动、人事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军转安置工作;负责权限内职位管理和公务员、职雇员管理,实施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负责管理公职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退职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区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本级、区职业训练中心、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区人事服务中心、区人才流动中心共6个基层单位。与2015年预算对比,增加1个基层预算单位(区职业训练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情况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公职人员编制数145名,实有人数138人;雇员员额33名,实有31人;聘员员额116人,实有116人;以事定费聘员75名,实有55人;编外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33人。与2015年预算对比,公职人员编制数增加40人,实有人数增加34人;雇员员额增加8名,实有人数增加8名;离退休人员增加15人;聘员增加3人,以事定费聘员增加55人。以上情况包含了区职业训练中心编制、人员划入我局后数据。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共有车辆11辆(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其他用车1辆。与2015年预算对比,车辆增加1辆(区职业训练中心1辆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22,154.10万元(详见表一),其中:本年收入22,154.10万元,占收入预算100%;本年支出22,154.10万元。

   二、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6年度收入预算22,154.10万元(详见表二),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20,478.4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0,478.46万元),占92.44%;财政专户拨款1,675.64万元,占7.56%。

   三、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

   (一)全口径支出预算情况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6年度支出预算22,154.10万元(详见表三),包括:基本支出6,723.42万元,占支出预算30.3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14.9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用支出1,697.06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职工培训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1.4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和住房改革支出;项目支出15,430.68万元,占支出预算69.65%。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6年全口径支出预算安排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4.56万元,占15.77%;

   2.教育支出7,061.99万元,占31.88%;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97.55万元,占52.35%。

   (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0,478.46万元(详见表五),其中:基本支出6,504.92万元,项目支出13,973.54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92万元,占9.86%;

   2. 教育支出6,861.99万元,占33.51%;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97.55万元,占56.6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8.10万元(详见表八),比上年预算增加9.10万元,增长13.1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是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区财政统一预留和调配,各部门不单独列报。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60万元,用于保障11辆公务用车的运行,比上年预算增加9.1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保险由区财政统一投保改为各单位自行投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4.公务接待费预算16.50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是严控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66.40万元(详见表九),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6.40万元。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示附件表格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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