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聘仲裁员公示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0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聘用制仲裁员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9日至1月16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27号716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2890267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院对反映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将办理聘用制仲裁员聘用手续。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聘用制仲裁员拟聘人员公示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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