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二〇〇八年一月公开招考职员与雇员拟聘(雇)人员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08年04月03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职(雇)管理有关规定,2008年1月龙岗区公开招考职(雇)员拟聘(雇)用龚江鹏等367人。现将拟聘(雇)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08年4月3日至4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人事局职员与雇员管理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大楼1412室,邮编:518172,联系电话:28905246, 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龙岗区人事局职员与雇员管理科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雇)用的,取消拟聘(雇)用人资格。

  公示期满,各用人单位将拟聘(雇)用人员材料报深圳市龙岗区人事局审批。最终是否聘(雇)用,以深圳市龙岗区人事局的聘(雇)用文件为准。

  深圳市龙岗区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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