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示(第二批)

发布时间: 2017年08月1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6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示公告》,现将体检、考察合格的55人作为第二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817日至823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813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2890524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办理职员聘用手续。

  附件:170815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示(第二批).xls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78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