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0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行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27号人力资源大楼7楼;邮编:518172;电话:0755-28903694;邮箱:lgqrlzyj@l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从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升公开水平入手,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加强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全面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由分管局领导、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层层抓落实,按照《条例》和省、市、区的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整理、更新和报送工作,开展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我局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制定实施方案,完善《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配合相关单位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职责和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完善预先审查制度,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贯彻执行保密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工作均有记录,有档案。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计划均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内容,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等进行整理,并做好回复工作。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报送情况和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和改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四)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我局积极参加市、区等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班,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重点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技术操作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为我局网站的内容充实和更新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1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各信息部门间衔接不紧密,信息公开与宣传工作联系不够紧密等。

  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质量。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二)依规办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分工职责,提升各信息部门互通交流水平,加强监督管理能力。

  (三)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指定负责部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督促各部门按要求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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