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用工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8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用人单位: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深圳市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36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2元/小时。请各用人单位务必依法足额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等,自觉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二、严格按时支付工资。以自然月为工资发放周期的,当月工资应当在次月7日前发放,特殊情况下最迟不得超过次月22日发放。

  三、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我市已进入夏季持续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充分认识高温天气对劳动者特别是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露天岗位工作劳动者带来的危害,积极落实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权益保障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300元/人/月(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请各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护高温天气下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通过调整工作时间、加大班次轮换、减轻劳动强度等方式,最大程度减少露天岗位工作劳动者高温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对确因高温天气影响劳动者不能按时到岗的,可与劳动者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五、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根据规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间,新业态企业应参照我省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新业态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新业态企业可视情况采取延长配送时限等措施,自觉遵守各项劳动法律法规,保障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和身心健康。

  六、严禁使用童工,依法做好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请各用人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以任何形式招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并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区、街人力资源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高温津贴支付等情况,重点是露天岗位工作和有高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权益。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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