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桥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01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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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邹思赞、何铮艳、满小楠、邹永祥、刘永涛、谢小波、谢海健诉你公司工资等争议一案(深龙劳人仲(园山)案【2022】110、121、122、124、125、126、127号)已审结。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无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经营者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邹思赞:一、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26日期间工资13250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何铮艳:一、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4367.96元;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2日期间工资1326.92元;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满小楠:一、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5184.16元;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工资1630.77元;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4838.40元。邹永祥:一、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资5262元;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25日工资3870元;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刘永涛:一、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资13180.15元;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25日工资11034.48元;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谢小波:一、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资6000元;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25日工资4414元;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谢海健:一、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资6955元;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25日工资5116元;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现于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张贴公告,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福桐路数字硅谷产业园南门D栋一楼园山仲裁庭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曾先生,电话:0755-28389606)。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起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张贴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西坑社区百达街6号厂房4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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