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潮汕印象国际传媒(深圳)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1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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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林桂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横岗)案【2022】65号)已办结。因通过直接等方式无法送达,无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经营者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5991.84元;二、支付申请人2021年12月12日至2022年1月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865.7元;三、支付申请人律师费3051元;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2年4月15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勤富路38号B502。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富康路113号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谢宗伯,电话:89386695)。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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