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告知书》送达公告(惠州市壹品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横岗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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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个人)送达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我局现依法向你单位(个人)公告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告知书》(深龙劳监黑告字[2021]第06-002号)。

  本告知书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个人)存在拖欠16名员工2021年5月至7月工资合计163501元,经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未改正,被我局处以罚款5万元,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拟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予以公示、联合惩戒。

  你单位(个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个人)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横岗街道劳动管理办公室301(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上围村4号,联系人:许李林,联系电话:0755-89386620)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进行陈述或者申辩,视为你单位(个人)对被告知的内容无陈述和申辩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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