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家欣地产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2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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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刘伟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龙劳人仲(园山)案【2021】821号)。经本委依法立案后,本委依有关规定向申请人送达了《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本委开庭时,因申请人存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之情形,本委仲裁决定如下:对本案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于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告。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福桐路数字硅谷产业园南门D栋一楼领取仲裁决定书(联系人:张小姐,电话:0755-28389606)。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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