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喜大普奔贸易企业)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1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喜大普奔贸易企业:

  本委已受理史增宇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龙城)案【2021】921号),诉求为赔偿金等,金额合计人民币53485.08元。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等。

  2021年9月15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441号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一号厂房B1201-3。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沙园路龙城街道办C栋一楼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电话:0755-89916379)。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11月1日下午2时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沙园路龙城街道办C栋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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