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全武饭店)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2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龙岗区全武饭店:

  本委已受理肖建胜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龙岗)案【2021】359号),诉求为劳动报酬,金额为人民币9700元。因无法联系你单位主要负责人,且通过电话、邮寄、直接等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1年5月25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怡丰路34号深圳国际机器人城产业园A栋102。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A9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电话:28438962)。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7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仲裁二庭(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二楼B5)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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