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杨发眼镜经营部:
本委受理曾治平诉你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杨发眼镜经营部的劳动争议一案(深龙劳人仲(园山)案[2019]1240号),申请人曾治平要求你公司支付: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1000元。因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本案下列仲裁文书: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资料。现定于2019年12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园山仲裁庭开庭(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富康路103号园山劳动管理办公室仲裁庭,联系电话:89386680,联系人:劳动仲裁立案室)。
现于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张贴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张贴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大万村万凤路8号B幅三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