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天永锂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天永锂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巧敬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龙劳人仲(园山)案【2024】408号)。经本委依法立案后,申请人于2024年4月12日以已支付相关款项为由书面向本委申请撤回全部仲裁申请。经审查,本委认为理由成立,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本委仲裁决定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于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告。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福桐路数字硅谷产业园南门D栋一楼园山仲裁庭领取仲裁决定书(联系方式:立案前台,电话:0755-28389606)。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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