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盛晟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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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林端伟诉你单位的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3】2926号),本委已依法裁决。因本委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文书,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3】2926号)仲裁决定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6日期间工资及加班工资差额共计 12349.40 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3 年 7 月 24 日至 2023 年 9 月6 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13173.00 元;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3 年 7 月 24 日至 2023 年 9 月6 日期间的高温津贴 438.00 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 本委将不予受理。

  本公告已于2024年3月13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金穗路17号A栋厂房101。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领取文书(联系电话:0755-85238727)。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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