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关于档案整理及扫描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5日 来源: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档案的保护,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为我中心档案进行整理及扫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关于档案整理及扫描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4.8万元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预算)

  三、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公开招标)。

  四、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考察项目报价、同类项目承办经验、项目服务方案、项目人员配置及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等因素。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项目需求

  将约5万页纸质文书、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人力资源培训等档案按我局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整理并通过扫描软件进行电子化归档,以方便档案的保管和查询。

  七、档案管理及整理要求

  1.档案库房规范化。按照《档案库房建设及保管保护设备配置》《档案室建设设计规范》等标准,对我中心档案库房的配置、档案排列,索引卡编制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建立档案库房管理“八防”措施。

  2.档案整理。按我局档案分类方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码、装订、编目、装盒、制作档案目录等工作。在档案整理过程中,对不规范材料纸张,应用A4空白纸进行粘贴或加边;对大于A4的纸张应折叠为A4大小;对档案破损情况的,须征求我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修复处理;对档案中缺少主要材料的,须及时告知;应对档案材料中的大头针、订书针等杂物清除;档案装订要求档案材料齐全、纸张规范完整,装订孔不得压字、盖章不得模糊;以及其他我局根据档案管理需要要求提供的整理服务。

  3.档案上架。我中心验收档案整理合格后,中标单位负责将档案归档上架,将档案信息及存放位置录入电脑,并提供完整的档案检索目录(电子版)给我中心。

  八、档案扫描要求

  1.扫描色彩模式:使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如非采购人要求,不能更改为灰度或黑白模式。

  2.扫描工艺:要求不损坏档案原件,不漏扫;对于原件纸质较差的档案,可采用连续进纸方式扫描;A3幅面及以下的档案资料必须采用一次性成图的方式进行处理,大于A3幅面的资料原则上采用大幅面工程扫描仪一次性成图。

  3.图像处理:对通过扫描取得的档案图像要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旋转、去噪、去边、去污、调整亮度和对比度等,确保数字化图像资料清晰完整、顺序正确、不重复、不遗漏、无黑边、不倾斜、无污点、与实物档案保持实质性一致,适合屏幕显示且打印质量清晰。

  4.存储及压缩方式:存储格式为PDF,如非我中心要求,不能更改为其它格式。

  5.分辨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当档案原件不清、字迹较淡,扫描的图像不清晰时,应适当增加分辨率,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辨率及其他相关参数。

  6.图像文件大小:单个A4幅面的资料形成的彩色图像文件大小原则上不大于2000KB。

  7.清晰度:小五号复杂笔画中文文字在屏幕显示和原样打印后的准确识读率达到98%以上。

  8.倾斜度:小于0.5度。

  9.图像核查:将扫描完成的资料逐一核查,去除扫描软件没能自动处理的黑边、纠斜、污点等,记录补扫信息(对漏扫、不合要求的扫描图像重新补扫)。

  10.品质检查:扫描文件与著录内容需完全对应,以确保完全合格。

  11.扫描后的档案材料必须清晰、完整。

  九、报价要求

  投标单位报价包含税费、人工费、利润等其他全部费用。

  十、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具有档案电子化扫描、整理加工经营范围及资质;

  3.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以及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

  4.投标人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我中心将通过以上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主体信用记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做证据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十一、投标材料

  (一)资格材料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打印许可经营信息页面的企业经营范围。

  以上材料提交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二)响应文件(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表(附件1-1);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附件1-2);

  4.距项目报名截止日近三年内履约完成的同类业绩证明(3份不同项目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如低于3份,则按实际情况提供);

  5.项目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实施工作计划,项目拟投入的设施、设备,归档、整理及扫描实施方案、项目安全保密方案等;

  6.项目人员配置。

  以上材料一式加盖公章并密封,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十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告时间从发布之日至2024年3月21日止,投标人应于3月21日18:00前将投标材料送达到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8室,联系人:吴女士,电话:0755-89989152,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至投标人。

  十三、结果公示

  递交投标材料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开启评审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官网进行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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