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麒麟烈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麒麟烈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谭家荣诉你单位深圳市麒麟烈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麟焰餐饮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龙城)案【2024】34号),诉求为赔偿金等,金额合计人民币36200元。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等。

  本公告已于2024年1月25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尚景社区龙岗大道万科里L1-01。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沙园路龙城街道办C栋一楼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电话:0755-89916379)。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3月11日10时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沙园路龙城街道办C栋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