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龙岗区禾小二瓦罐煨汤餐饮店)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龙岗区禾小二瓦罐煨汤餐饮店:

  本委受理吕奎、邓小桂两申请人诉你餐饮店劳动争议案(深龙劳人仲(园山)案【2023】1690、1695号)。仲裁请求为:吕奎:支付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04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小计金额:1733元。邓小桂:支付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14日工资,小计金额:3866元。

  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以公告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本案下列仲裁文书:开庭应诉通知书、调解建议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资料。现定于2024年4月10日14时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园山仲裁庭开庭。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福桐路数字硅谷产业园南门D栋一楼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曾先生,电话:0755-28381993)。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现于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张贴公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张贴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189商品街13号115-11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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