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力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01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力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段江陈、林双若诉你单位的赔偿金等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3】2594、2595号),本委已依法裁决。因本委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文书,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3】2594、259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两名申请人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的工资差额合计2300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两名申请人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6月1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合计64793元;三、驳回两名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4年2月1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芳坑路27号明日国际右5栋101。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领取文书(联系电话:0755-85238727)。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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