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科思博尔幼儿园)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科思博尔幼儿园:

  本委受理卢慧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龙劳人仲案【2023】491号),本委已依法作出裁决。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本案仲裁裁决书,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9702.9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4年1月25日张贴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老围新村1巷2号。你单位可到深圳市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一楼大厅领取本案仲裁裁决书(电话:0755-28917181)。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单位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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