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工作要求,为做好深圳市龙岗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入库项目1个,计划总资金507万元,详见下表。
项目类型 | 就业项目 | 二级项目类型 | 务工补助 | 项目子类型 | 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项目投资概算(万元) | 507 | 规划年度 | 2024年 |
项目摘要 | 用于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深就业。 |
绩效目标 |
年度总目标 | 提高在粤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组织等吸纳外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的积极性,提高外省脱贫人口来粤务工就业积极性。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支出。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吸纳外省来深就业脱贫人口数 | ≥1014人 |
质量指标 | 在粤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组织等吸纳外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的积极性 | 提高 |
质量指标 | 提高用人单位吸纳外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积极性 | 提高 |
时效指标 | 截至2024年10月底,此项资金执行率达到 | 100%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外省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 明显促进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