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金浩达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29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金浩达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李新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3】559号),诉求为劳动报酬,金额合计人民币5000元。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调解建议书。

  本公告已于2023年5月29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平新北路162号广隆大厦7F。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刘颖芝,电话:0755-85238727)。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7月17日9时30分在劳动仲裁(1)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四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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