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华旗国际物流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30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华旗国际物流代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武生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坂田)案【2022】3032号)已办结,因通过电话、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决定书。决定书内容如下:申请人李武生诉被申请人深圳市华旗国际物流代理有限公司以上劳动争议一案经本委依法立案后,申请人于2023年3月9日以其个人原因为由书面向本委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经审查,本委认为理由成立,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本委仲裁决定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本公告已于2023年3月30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大道4010号-宏奕产业园H栋1楼101。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498号坂田仲裁庭领取仲裁决定书(联系人:唐书记员,电话:0755-89608044)。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