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华系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23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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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卢红梅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坂田)案【2022】3077号),诉求为劳动报酬等,金额合计人民币18400元。因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经营者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本公告已于2023年3月23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第五园社区雅园路9号万科第五园五期12号711。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498号坂田仲裁庭307仲裁组办公室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黄助理,电话:0755-89608034)。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05月12日14时30分在坂田仲裁二庭(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498号坂田仲裁庭五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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