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恒耀星晖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罗雅婷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坂田)案【2023】320号),诉求为劳动报酬等,金额合计人民币9988.38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本公告已于2023年2月24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4栋2112。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498号坂田仲裁庭307仲裁组办公室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曾助理,电话:0755-89608034)。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5月5日14时30分在坂田仲裁二庭(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498号坂田仲裁庭五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