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德森兴泰拍卖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09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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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宋来兴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南湾)案【2022】940号)已办结。因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经营者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7月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7月2日工资差额16200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7月2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4366.9元;

  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3977.14元;

  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3年1月9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下李南路73号东久创新科技园二期7栋A302。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二办综合服务大楼C202室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5-28706975)。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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