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于2023年2月至3月举办龙岗区2023年“南粤春暖”暨“春风行动”公益招聘会。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购买服务,遴选项目承办机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时间
2023年2月至3月
(二)项目费用
本项目总预算人民币66万元,共选定2家项目供应商承办,每家承办一个标段。
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是东部(横岗街道、园山街道、龙岗街道、龙城街道、宝龙街道、坪地街道6个街道)共开展12场现场招聘会,每个街道举办2场,单场招聘会费用为3万元,合计36万元;二标段是西部(平湖街道、布吉街道、吉华街道、坂田街道、南湾街道5个街道)共开展10场现场招聘会,每个街道举办2场,单场招聘会费用为3万元,合计30万元。项目结算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在预算报价范围内实报实销。
(三)项目内容
按照主办方的要求,承办方分别在我区东部和西部两个片区举办“南粤春暖”暨“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为我区异地务工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户籍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广大求职者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就业政策咨询等服务;邀请企业参加招聘会,缓解企业春节后用工压力;在招聘会现场设置咨询点,为求职者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就业政策等咨询。
(四)有关要求
1.现场招聘会共22场:一是东部(横岗街道、园山街道、龙岗街道、宝龙街道、龙城街道、坪地街道)共开展12场,二是西部(平湖街道、布吉街道、吉华街道、坂田街道、南湾街道)共开展10场,每场现场招聘会需组织不少于50家企业参会,具体举办地点由承办方与各街道协商确定后报主办方备案。
2.承办方在招聘会正式举办前,应制作并发放活动宣传物料,同时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发布宣传,推送活动资讯及招聘信息,吸引更多求职者和企业参与。
3.承办方要加强对现场招聘会的组织安全工作,成立安全生产小组,举办现场招聘会前应协调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做好治安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
4.承办方应于招聘活动举办前将“春风行动”招聘会工作方案(含应急预案)报送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服务部。
5.每场招聘会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填写《龙岗区2023年“南粤春暖”暨“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统计表》及活动小结并报送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服务部。
6.招聘活动各项工作均以主办方(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名义组织开展,活动宣传设计等内容应经主办方审定后使用。活动过程全程接受主办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如果出现与要求不符之处,承办方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必须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诺能够邀请50家以上的企业参与现场招聘会,且能够提供容纳50家以上企业开展招聘会的场所。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1.龙岗区2023年“南粤春暖”暨“春风行动”公益招聘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申报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营业执照副本、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
3.其它申报资料清单(见附件2)。
4.诚信承诺函(见附件3)。
以上所有申报资料一式五份密封包装后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时间及提交方式
1.申报资料以密封形式提交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910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5-28945776。
2.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18:00,限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承办机构确认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设立项目采购小组,本次申报截止后,对各申报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主办方将通过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本次评审结果。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