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震古烁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罗喜玉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吉华)案【2022】607号),诉求为赔偿金,金额合计人民币316339.08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改期开庭通知书。
本公告已于2023年1月6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11号中海信创新产业城17栋B座104。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6路9号吉华街道办事处一楼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齐乐,电话:0755-28259223)。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02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在仲裁1庭(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6路9号吉华街道办事处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