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中戈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0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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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陈伟明诉你公司工伤待遇等等争议一案(深龙劳人仲(园山)案【2022】1048号)已审结。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无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经营者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7月12日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2244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112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现于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张贴公告,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福桐路数字硅谷产业园南门D栋一楼园山仲裁庭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曾先生,电话:0755-28389606)。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起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张贴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横坪路138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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