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周周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禹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吉华)案【2022】2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对本案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6路9号吉华街道办事处一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