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北京共信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姚雪儿)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1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北京共信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委受理姚雪儿诉你单位北京共信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北京共信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龙城)案【2022】65号)已办结,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0年6月至8月、2021年5月至9月工资合计34631.68元;二、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9000元;三、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0年4月16日至2021年9月29日期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4137.93元;四、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3019元;五、第二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六、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2年9月15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尚景社区龙城大道99号西门正中时代广场905B。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沙园路龙城街道办C栋一楼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劳动仲裁立案室,电话:0755-89916379)。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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