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罗然服饰店:
本委受理何美燕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一案(深龙劳人仲(布吉)案【2022】367号)。因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无法与你单位主要经营者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布吉)定【2022】106号仲裁决定书。决定结果如下:
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广场路2号布吉街道办一楼信访大厅劳动仲裁窗口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