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与龙岗区人民法院签订框架协议助力“调援裁诉”一体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1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与龙岗区人民法院在合力推进“调援裁诉”一体化工作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7月14日上午,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与龙岗区人民法院在区法院7楼会议室举行“调裁诉”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龙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洪,党组成员、副院长涂超群;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毛冬宝,党组成员、副局长叶军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戢太雷等相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此次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与龙岗区人民法院建立合作框架,主要目的是充分融合调解、仲裁和司法资源,探索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改革,实行调解前置,扩大终局裁决范围,实现调裁诉各环节互认互通互连互信,形成“端口前移、调解为主、裁审兜底”的劳动争议处置新格局,努力实现“两升三降”,即调解率大幅提升,仲裁终结率持续提升,仲裁、法院劳资纠纷案件量显著下降,劳资纠纷平均处置时间显著下降。

  区人力资源局毛冬宝局长表示,龙岗区作为全市产业大区、用工大区,近年来劳资纠纷一直在高位运行。劳资纠纷处理关系诉源治理,关系社会矛盾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援裁诉”衔接机制建设,是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这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调援裁诉”一体化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希望双方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和领导,大力协同,全力以赴,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协议顺利实施,保障合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区人力资源局已将构建“调援裁诉”一体化作为局今年的重点工作项目,此次与法院签订合作协议后,我们将按照协议确定的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切实推进。

  区法院汪洪院长表示,推进“调援裁诉”一体化,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区人力资源局作为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在妥善化解劳动人事争议,规范企业用工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次签订合作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作用,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诉讼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进一步强化劳动人事争议的源头化解,纵深推进诉源治理。我们期待并相信,区法院与区人力资源局携手同行,紧密协作,必将开创新时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模式的新局面,在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企业用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共同发挥作用,也为“调援裁诉”一体化工作的全面铺开积累龙岗经验,为“双区”建设、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次与法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更紧密的合作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签订框架协议是一个新的起点,如何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还需要双方共同努力与实践。相信通过双方的精诚合作,定能将“诉”的权威性、“裁”的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有机结合,为优化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提升争议处理整体效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龙岗“调援裁诉”一体化工作模式,为下一步全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做好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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