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龙岗调研“调裁诉”一体化大力推动先行先试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11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5月8日上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尹少文院长、周忠咏副院长一行前往龙岗区调研“调裁诉”一体化项目推动情况,为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下一步全面铺开“调裁诉”改革,落实国家人社部试点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尹少文院长一行先是兴致勃勃地参观了宝龙仲裁庭、龙岗法院宝龙工作站、宝龙街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阳光调解”)一体化建设,认真听取了宝龙街道对“阳光调解”平台、三级调解网络、“五化”建设等特色工作介绍,尹少文院长对宝龙街道引入多方调解力量、一站式便民服务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宝龙街道开展“调裁诉”一体化试点工作高度认可,认为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随后在区法院9楼会议室召开“裁调诉”一体化试点工作座谈会,区法院汪洪院长、区人力资源局毛冬宝局长、叶军辉副局长,区仲裁院戢太雷院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区人力资源局汇报了“调裁诉”一体化工作以及阳光调解系统建设情况,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认可。随后,与会人员就“调裁诉”一体化的工作目标、定位和实施范围等展开充分和热烈地讨论。

  区人力资源局毛冬宝局长表示,“调裁诉”一体化对加强社会治理、提升便民服务等意义重大。无论是自上而下安排试点,还是自下而上探索经验,区人力资源局都将尽最大的努力,向区里争取支持,与区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联同区法院共同探索,不贪大求全,将能做地先做起来,再逐步优化、升级,在“调裁诉”一体化方面走出一条新路子,既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又为老百姓带来更大的便利和实惠。

  区法院汪洪院长表示,对市仲裁院将“调裁诉”一体化试点放在龙岗倍感荣幸,龙岗法院上下将全心参与、全力支持,接下来在实施细节方面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希望试点能有更多地创新成果。

  尹少文院长表示,“调裁诉”一体化建设是国家人社部要求深圳先行先试的项目,关键要在工作机制上有创新,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为全国铺开积累经验。龙岗区企业多,劳资纠纷案件量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具备开展试点条件。他对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制定了初步方案和做好相关筹备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他要求,接下来要以现有条件、现有人员确定好开展试点工作的范围,进一步研究相关做法,特别是在创新方面要有亮点,能体现出自身特色,龙岗区完善方案后将由市仲裁院逐级上报,争取获得国家人社部试点。国家人社部拟于今年6月在深圳调研,市、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下一步,区人力资源局将按照市仲裁院指示精神,结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找准工作定位,明确工作方向,勇于开拓创新,寻找突破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并加强与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各方共同推进,为全面推动“调裁诉”一体化工作积累经验,探索“调裁诉”一体化建设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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