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多措并举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2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近年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在积极推进“四位一体、多方共建、企业自治”的劳动争议大调解体系建设中,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建设了一支超过6500人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该局积极推进调解员全员持证上岗,开展后续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劳资纠纷的化解效率。近两年,龙岗区近80%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80%以上劳资纠纷以调解方式化解。

  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是推进基层劳资纠纷自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建设好这样一支庞大的队伍是破解基层调解难题的有效途径。

  近日,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牵头区司法局、区总工会与区工商联在龙岗、坪地、布吉等多个街道开展的龙岗区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员联合培训便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的一项有力手段。据悉,目前龙岗区已有超过500名社区、行业及企业各级调解组织的专兼职调解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在这次联合培训中,主办单位重点加强了对调解员新增及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还加强了对调解技巧、劳动争议调解信息平台使用的培训。值得关注的是,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在实施调解员上岗证和调解员聘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培训登记制度。对每位参训调解员发放培训登记本,规定基层调解组织对完成培训的调解员才能进行聘用,有效促进调解员素质持续提升。

  为了进一步提升基层调解员劳资纠纷预防调解理论水平和调解技能,让基层调解员更加专业化,区人力资源局在组织对劳动争议调解员上岗培训和后续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考取国家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协调师职业资格,促使企业依法预防处置劳资纠纷。截至目前,该区共145名劳动争议调解员获得了国家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

  针对一些调解员存在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更新不及时、本地劳动法律法规适用水平不高、调解工作热情不足等实际问题,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还积极探索劳动争议调解员专项能力建设:结合深圳本地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劳资纠纷热点,尝试引入实操性技能考核;探索专业化培训与我市的招调工政策相结合的新方法,创新“地方粮票”,有效激发了调解员调解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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