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优化社工综合服务促进调解工作社会化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0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近年来,龙岗区主动思维,坚持创新劳动管理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劳资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在原有政府、企业共同购买和谐劳动关系社工综合服务的基础上,龙岗区创新方式优化和谐劳动关系社工综合服务项目,提升调解工作效能,促进调解工作的社会化发展。

  引入项目机构竞争合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服务目标体系,明确项目社工服务重点。设定一年的项目服务期限,并针对有企业社会服务经验的社工机构进行公开评选。在项目内引入三家社工机构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的竞争机制。在项目运行中,与各社工机构定期座谈,沟通项目进展情况及所面临问题,共同调动资源、集中优势、优化服务、解决问题,推动项目更好开展,提升基层调解工作效能。

  完善社工服务考核验收机制

  根据基层调解工作需求,设定社工综合服务项目重点工作进度。对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完善和谐劳动关系社工综合服务项目考核内容。明确各参与项目社工机构的责任,在定期督导的基础上,实行年中考核与年度考核的社工服务双考核机制。同时,与各参与项目的社工机构签订协议,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社工机构,扣除5%的社工服务经费,以此加大对和谐劳动关系社工综合服务项目建设的推动力度。

  探索项目服务成效积累机制

  在项目考核的基础上,该区积极探索推行基层员工、服务购买企业(社区股份公司)、基层调解组织、上级调解组织四方评价机制。对社工机构在一年服务期限内提供的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从不同需求角度,结合服务态度、服务成果、服务满意度等进行年度评价。将评价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级,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社工机构优先参与下一年和谐劳动关系社工综合服务项目。该机制避免项目建设中注重服务数量轻视服务质量的现象出现,进而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社工综合服务项目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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