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公职人员试点绩效考核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2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被考核人违反诚信、道德、工作纪律等方面要求的直接评定为C级或D级。”“每月(两月)对廉政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24日下午,记者从龙岗区公职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部署会上获悉。

  重点考核公职人员工作实绩

  今年5月12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龙岗区作为全市开展公职人员绩效考核的试点单位,先行先试。据悉,列入此次改革的单位包括全区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和学校单列),绩效考核对象包括科级及以下在任(聘)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不含6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和6级及以上其他管理岗位人员)、雇员,编外干部(职工)参照执行。

  公职人员由谁来考?龙岗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公职人员考核主体为其工作所在单位,具体考核评价主体由公职人员本人、单位相关领导、同事共同组成。

  公职人员绩效考核考什么内容?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以公职人员职位(岗位)职责为基础,围绕“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方位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据了解,在考核措施和方法上,龙岗主要分三步走:首先建立公职人员岗位说明书制度,根据单位“三定”方案以及科室内部职责分工情况,科学制定公职人员岗位说明书,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公职人员岗位工作职责,针对工作职责任务,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其次是建立日常工作纪实制度,公职人员做好日常工作记录,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后,作为上级评价和民主测评的重要参考依据,工作纪实资料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及其他考察的原始参考资料。

  再次是运用多种考核评价方式。平时考核主要采取自评、上级评价、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自评结果不计考核成绩,仅供被考核人同事和领导参考,上级评价和民主测评中德、能、勤、绩4个指标分别按卓越、好、良好、中等、一般、差6个等级评价,评价后再换算成相应分数,单位考核委员会根据被考核人考核得分及一贯表现确定考核周期内的综合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等级分为A、B、C、D4个等级。年度考核时,以上4个等级分别按照100、80、50、0的分值平均折算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绩效考核环节将无纸化

  在考核载体上,龙岗将借助信息化手段实施考核,开发龙岗区公职人员绩效考核系统,实现工作纪实、自评、上级评价、民主测评等考核环节无纸化,并通过系统硬性限定评优比例,确保考核可操作性。

  值得关注的是,龙岗公职人员绩效考核周期按每月或每两月进行,具体由各单位结合实际选择。

  龙岗区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对公职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能有效遏制“为官不为”“庸官懒政”的问题,提升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锻造一支专业、高效、廉洁的公职人员队伍,实现公职人员个人绩效和政府绩效的双提高。

  根据规划,7月将全面启动绩效考核工作,在全区范围开展公职人员绩效考核;8月至11月,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监督和指导各单位对开展公职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并收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12月,对全年开展公职人员绩效考核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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