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着力打造“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劳资纠纷源头稳控体系”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03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深化劳资纠纷源头预防工作,发挥其在促进劳资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龙岗区全力打造“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劳资纠纷源头稳控体系”,并将其列入龙岗区2015年重点改革项目。

  劳资纠纷的主体包括企业,劳资纠纷的源头也有可能在企业。理清思路的龙岗区不断强化企业的法人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企业内部各方面力量,将劳资纠纷化解在企业源头。同时,积极利用园区、社区以及街道的调解组织力量和法律部门资源,突破部门、行业以及辖区的界限,形成合力。

  在该模式的带动下,此项改革的试点单位坂田街道也已从制度设计、规章制度健全、机制创新、和谐劳动关系社工项目、和谐劳动关系园区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探索。有关数据显示,试点以来,该街道劳资纠纷数量已呈现大幅下降。

  ◆探索建立“四个机制”突出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作为劳资纠纷预防主体,必须有效发挥其引导作用。为此,龙岗区不断完善企业约谈制度,通过约谈、发放指导手册、“以案说法”等方式,告知企业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强调在产业升级、搬迁及生产方式调整等劳资纠纷易发阶段必须注意的问题,避免可能出现的劳资纠纷。同时,引导企业在组织员工培训过程中提醒员工相关权益类事项,树立正确维权意识。

  结合企业诚信建设,龙岗区建立的企业劳资档案备案制将企业劳资现状与企业诚信机制挂钩,让企业更加重视劳资纠纷。

  为达到及时预警的目的,该区还建立劳资纠纷企业分级管理制度,通过对企业生产销售、工资发放、资金运作等各种状况的监督,对企业劳资纠纷情况进行分类定级。

  值得关注的是,以往,企业一旦出现欠薪问题,补偿就成了首要难题。龙岗区建立的企业欠薪关联制度为解决该问题找到了突破口。据悉,该制度探索将企业投资人以及出租物业给企业使用获取租金收入的主体(如社区股份公司等)和其它在企业经营中获利的各方纳入企业欠薪关联方,一旦出现欠薪,各关联方按相关规定出资补偿工人工资,有效化解劳资纠纷。

  据了解,龙岗辖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度正在逐步提升,尤其是中小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明显加强。企业经营者自觉关爱员工,改善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意愿度明显加强,劳资和谐度明显加强。

  ◆推动“四个项目”激发企业自治功能

  在激发企业自治能力上,龙岗区也进行了多方位的探索,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的建设,通过以点带面、全面覆盖,让辖区企业更自觉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社工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角色,在龙岗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也成为劳资纠纷源头预防的有力推动者。据悉,龙岗区已组织社区股份公司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社区股份公司和谐劳动关系社工综合服务站。

  劳资纠纷需要通过调解化解,因此强化调解力量至关重要。龙岗区通过企业调解委员会专业化建设项目,开展调解员上岗培训和后续培训,推动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培训。打造一支专业能力过硬的调解员队伍,切实提高企业自治能力。

  除此之外,龙岗区还建立起欠薪保障基金,发动企业投资人及受益方、工业园区、行业协会等逐月逐年累积资金,以此作为基金来源。一旦某个企业发生劳资纠纷,通过该基金支出款项保证员工经济权益。同时,扶贫帮困企业员工也被纳入基金管理范围。

  ◆完善“四个平台”服务企业调解工作

  龙岗区建立了“四个平台”,将劳动关系各要素紧密联接,持续推动“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劳资纠纷源头稳控体系”有效运作。

  龙岗区完善劳资隐患信息预警平台,创新《劳资矛盾隐患排查信息员奖励办法》等系列制度,全面激发信息员的积极性。引进劳资纠纷预警平台,加强平台使用培训,实现预警及时化。夯实“四级调解”平台,即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调解平台,形成四级联动,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动监督执法,为劳资纠纷布下“天罗地网”。除此之外,龙岗区还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动监督执法。

  为利用好“社区、社工、社会”资源,龙岗区在完善社区调解室建设的同时加强了社工履行劳资纠纷信息预警和基层调处的职责。发挥法官、律师、志愿者等多主体作用,激发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形成“和谐劳资,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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