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仲裁院推行《仲裁建议书》制度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1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推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建议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人事争议,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区仲裁院)去年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了《仲裁建议书》制度。今年以来,已经向涉案企业发放仲裁建议书24份。

  何谓仲裁建议书?据介绍,该文书是指劳动仲裁机构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过程中,以预防和减少争议发生为目的,针对案件中有关用人单位在制度、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用工管理建议的法律文书。仲裁建议书具有针对性强、指引清晰、对被建议对象无强制约束力等特点,提高了被建议对象的接受度,扩展了案件裁决的法律效果,提升了仲裁机构的法律公信力。区仲裁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制度的实施,可有效弥补仲裁裁决与用人单位在政策法规衔接上的空白,促使用人单位进一步规范用工、降低成本、提升形象。”

  为更好地发挥仲裁建议书的作用,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建议书制度,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还制定了《仲裁建议规则》。该规则结合全区各街道的实际情况,对仲裁建议制度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解释与补充。同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仲裁建议工作长效机制,扩大建议书发放范围,不仅将建议书发给发生过争议的相关企业,而且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编写典型事例处理手册,发给更多企业,扩大警示面。仲裁建议书发出后,区仲裁院还实施跟踪制度,定期督促用人单位改进工作,保证建议内容得到落实。

  自该制度推行以来,企业用工得以进一步规范,达到了“裁决一案,警醒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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