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劳动纠纷源头防控体系”改革项目入选全市创新项目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1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近日,在2015年全市社会建设创新项目遴选答辩会上,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牵头开展的“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劳动纠纷源头防控体系”项目脱颖而出,进入全市创新项目前9名,有望得到全市推广。

  打造“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劳资纠纷源头稳控体系”,目的是转变政府在调处劳资纠纷中的角色定位,让政府由“兜底”变为“引导”,强化企业在促进劳资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主体作用,让企业从“袖手旁观”到“履约担责”,充分调动企业投资者、法人、管理层以及工会组织、社区及街道的调解组织和法律资源,形成合力、共同调处,将劳资纠纷化解在企业源头,实现和谐劳动关系“基层自治”。该项目于今年上半年在龙岗区坂田街道试点,通过机制引导、项目撬动及平台支撑,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职工参与”的新型劳动关系,在预防化解劳资纠纷方面成效明显。今年,坂田搬迁(结业)企业108家,未发生一起因产业转型升级而到市区上访案件,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4宗,均化解在街道一级。

  “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劳动纠纷源头防控体系”是龙岗区重点改革项目。该项目以提升企业自治、整合企业平台、打造企业责任为主要内容,推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首先,督促、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法运作,引导企业调委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升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能力。加强信息员、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企业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社工参与劳资纠纷预防化解。

  抓住企业法人代表这一关键,强化培训,完善约谈,签订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劳资纠纷源头稳控体系责任书,不断创新途径增强企业法人对劳资纠纷的重视度、认识度、自觉度。同时,创新探索建立企业引导机制、企业劳资档案备案制和劳资纠纷企业分级管理制度。

  在企业外部,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还整合了社区、社工、社会三个平台,充分激活法官、律师、社工、志愿者调解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劳资纠纷源头预防,促使形成“和谐劳资,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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