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01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07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尊敬的蔡艳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劳动争议庭前调解的建议》收悉。作为承办单位,我局对该建议高度重视,专题部署,专人督办,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做法和措施

  近年来,龙岗区劳资纠纷凸显多元化、复杂化趋势,量大、复杂、尖锐。面对严峻形势,我局坚持调解先行的理念,不断优化调解工作机制,提高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切实发挥调解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2021年以来,借助试点推进“调援裁诉”一体化改革契机,我局联合区法院、区总工会和区司法局等部门积极推动调解前置,推进调解与法律援助、仲裁、诉讼等环节的深度衔接。主要做法有:

  (一)强化组织建设,统筹指导有高度。2022年,我局下属单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增设正科级行政部门-调解室,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定全区调解各项规划,统筹指导各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开展具体劳动争议调解业务。

  (二)打造一体化线下阵地,全程调解有力度。秉持“接待接访即调解处理”理念,在我局一楼信访大厅打造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援裁诉”一体化服务中心,实现信访、调解、仲裁、监察、法援等部门集约办公,统一受理劳资纠纷,由调解员当场进行调处;调处不成的,综合运用信访、监察、法律援助律师等多方调解;再调处不成的,由仲裁、法院进行调处。推动首批试点街道即宝龙、平湖街道建设劳动人事争议“调援裁诉”一体化服务平台,为群众就近提供便民、便事和优质的“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节约行政成本和资源。

  (三)织密调解网络,夯实基础有厚度。在全区建立行政、人民、仲裁、司法调解“四位一体”和政府、企业、员工、社会多方共建为路径的劳动争议大调解体系,构建区-街道-社区(园区)-企业四级垂直管理的专业性劳动争议网络,指导全区调解组织开展实体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前,已指导全区建设各级调解组织共计913个,其中区级2个、街道11个、社区111个、企业789个。全区调解网络架构完善、职责清晰、沟通顺畅,实现80%以上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方式解决,80%以上的劳动争议在基层(街道、社区)解决。

  (四)升级线上服务平台,服务群众有温度。运用“互联网+调解”思维,整合“区-街-社区-社会”四级调解网络和“信访-监察-调解-仲裁”四种调处方式,将原有“阳光调解系统”升级为全天候、一站式劳动争议线上综合调处平台,即“龙岗劳资维权一码通服务平台”,从源头上实现劳资纠纷的申诉、受理、调处和管理“一网通”,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该平台,劳动者足不出户便可提交调解申请、上传证据材料、查询办理进度、确认调解协议,还可以自主选择调解员、预约调解时间或者申请在线调解。目前全区11个街道调解中心均已启用一码通服务平台,111个认证社区调解组织基本覆盖。2022年,一码通服务平台共受理劳动争议诉求10912宗,其中社区、街道受理10473宗,占比约96%,初步实现就近受理、就地化解绝大部分劳资纠纷。

  (五)培育专业队伍,调解先行有抓手。多渠道充实劳动争议调解员力量,广泛吸纳仲裁员、劳动保障监察员、律师、社会工作者等参与调解工作,组建了一支2778名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完善调解员管理办法和名册管理制度,对调解员资质、聘任、培训、持证上岗、工作职责、考核评价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入门-进阶-深入”的立体化调解员培训体系,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升调解公信力。落实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六)调援裁诉紧密衔接,诉源调解有深度。一是落实调裁衔接举措。对未经调解组织调解,当事人直接申请仲裁的,向当事人发出调解建议书,引导当事人先行申请调解。对调解组织调解或委托调解机构调解成功的案件,由仲裁审查确认或司法确认,充分发挥准司法调解效能。目前,司法确认工作已延伸至社区一级,2022年,全区仲裁审查确认调解书235件,司法确认调解书593宗。二是扩大援裁衔接覆盖面。目前已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三个“全覆盖”,即法律援助律师在争议处理机构驻点全覆盖、同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代理服务调裁诉流程全覆盖(含法院一审、二审)、法律援助律师参与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开展法援服务全覆盖。2022年,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劳动争议类案件1338宗,同比增长18.5%,为3332名员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挽回群众经济损失7713.97万元。三是优化仲裁工作机制。推动劳动争议简易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对符合条件的简易案件快立、快审、快裁。开通群体性重大劳资案件仲裁“绿色通道”,缩短答辩期,减少审限,积极适用当庭仲裁裁决,加快案件办结。四是完善裁诉衔接机制。我局与区人民法院在裁诉工作机制、平台建设、信息共享、指导培训等达成诸多共识,率先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探索出“共建、共学、共通、共融”的裁诉衔接模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龙岗实际,积极推动劳动争议“调援裁诉”深度衔接机制改革工作,大力推行调解前置,做大调解队伍、做强调解阵地、整合资源参与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前端治理、多元调解。

  尊敬的蔡艳莲代表,感谢您对龙岗区人力资源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局期待您一如既往对人力资源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万事顺意,阖家幸福。

  此函。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邹慧斯,联系电话:0755-8991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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