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2015年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一年来,我局围绕“建设全国一流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愿景和打造“三个城区”的目标,团结一致、攻坚克难、探索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年新增就业2.97万人,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0.75%,“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引进各类人才24000余人,完成技能人才培训32613人次;劳动监察检查企业6900家,涉及劳动者约115.14万人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案件6711件,同比上升12.78%,仲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公职人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日趋规范。主要工作:

  (一)追求就业质量,发挥创业对于就业“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龙翔工程”再呈翱翔之势,“质量就业”指标体系初步建成,群众民生福祉更有“幸福感”。一是创新创业“龙翔工程”继续深入推进。为提高就业质量,化解初创阶段的起步难题,组建了52名创新创业导师和8名创新创业特聘导师团队,建设了10家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立了包括502个创新创业项目的免费查询库,开设“创新创业空中加油站”微信平台,开展第二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评选,为创业提供强力支撑。发放创业补贴210.22万元,帮扶490名创业人员实现创业,带动就业10008人,促进2248名户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多形式就业;二是建立起了“质量就业”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就业指标和调查手段,优化数据采集方法和评估方式,实现了对全区就业工作及就业质量的定期评估,为政策出台、民生服务提供了新支撑。

  (二)支撑龙岗发展,点面出击“马上就办”,引才引智与育才育智齐头并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人才强磁场”建设取得突破,首届中国深圳海外创新人才大赛正式启动,“大职训”与“全民素质提升”初具规模,龙岗创新生态体系建设更具“保障力”。一是人才服务更加便捷到位。建立起了覆盖全区800家企业的人才需求观测点,及时发布短缺人才预警分析及动态数据;开通了人才引进“马上就办”窗口,创新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联程服务”,行政服务窗口连续三个季度被评为全区优秀单位称号。二是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取得突破。搭建起市、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意见》,目前已引进10余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高端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条。4月,在第十三届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期间,获人社部正式授牌。12月,被评为“2015年度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最具潜力园区”。三是“大职训”体系建设综合改革全面启动。区职业训练中心整建制划入我局,出台了大职训改革“1+6”文件,组织编制了《龙岗区职业培训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区职业培训学校筹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首批6个行业训练委员会,批准新设立职业培训机构3家,组织开展全区2015年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有效缓解了技工荒问题。四是全民素质提升计划试点成绩斐然,面向所有务工人员,实施学历与技能双提升,共开班124个,到课学生9382人,及格率95%以上。其间,创新推出的“互联网+微课”项目获区主要领导肯定,5个社区通过“深圳市学习型社区”评估验收。

  (三)突出预防稳控,强化顶层设计,创设“四项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四位一体”提升处置效能,劳动人事争议处置效能示范区建设全国领先,获人社部点赞,劳资维稳工作更有“稳压器”。劳动关系形势稳控得力,群体性劳资纠纷降幅明显。全年共发生劳资纠纷总数17468件,同比下降12.67%,重劳案件63件,同比下降5.97%。一是在顶层设计上,出台了《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城区的实施意见》、《龙岗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改革方案》等系列文件,组织编制《龙岗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三五”规划》。二是在基础工作上,强化隐患排查化解,开展全区劳资纠纷排查整治“百日行动”等活动,共排查企业13759家,发现劳资纠纷隐患1542件,其中红色预警93件,黄色预警1449件,并全部化解。劳动监察大队被评为“2015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三是在打造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劳资纠纷源头稳控体系上,创新建立了劳资双方权责宣告等“四项机制”,打造了具有龙岗特色的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劳资纠纷源头稳控体系。该项目被市列为社会建设创新重点培育项目。四是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置效能示范区建设上,行政、人民、仲裁、司法调解“四位一体”和政府、企业、员工、社会多方共建的大调解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全区约八成的劳动争议案件以调解方式解决,八成在街道以下化解。5月,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示范工作启动会议在我区召开,我区作为全国5个示范区之一作了专题经验介绍。仲裁队伍专业化改革稳步推进,出台《龙岗区仲裁院聘任制仲裁员综合管理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了仲裁员队伍,全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累计结案率达92.57%。

  (四)立足干事创业,稳步推进人事改革,加强公职人员全员平时绩效考核和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综合改革,公职人员队伍更具执行力。一是在全市率先推行公职人员全员平时绩效考核。出台龙岗区公职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对全区所有公职人员定岗定责,明晰考核依据,提高考核频率,有效提升了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二是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综合改革得以深化。开展了改革中期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巩固提升了改革成效;加强调研信息采集购买服务,加大推进以事定费和购买服务力度;推行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等级评定和绩效考核制度,全区8个街道1109名社区专职人员首次定级。三是稳步推进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五)强化内部管理,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模范部门建设”专题教育,推进卓越绩效管理和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自身队伍建设更上层楼。不走样、不走过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专题教育,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和民主生活会5次,开展“党性标准大讨论”2次。持续推进卓越绩效管理,修改完善《管理手册》和《流程手册》,梳理完善了37项局管理制度;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推进新OA系统正式上线。加强全员平时绩效考核,制定《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考勤管理办法(试行)》,启动脸谱识别考勤系统。继续实施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确定32项重点工作,加强督查督办,保证重点工作按计划推进。开展4期“人力资源大讲堂”和1期“党员星级示范岗”活动,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过去五年的探索实践与今后一段时期的机遇挑战

  2011年,是我们龙岗人力资源局成立之年,恰逢也是“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围绕打造“全国一流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我们走过了五年的艰苦创业历程,倾注了每一位人力资源人的智慧与汗水,抒写了龙岗人力资源事业全面发展的新篇章。

  过去的五年,是求真务实、精诚奉献的五年。五年来,我们以民生为本、以问题为导向,服务人才、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各项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龙岗的产业转型升级、城市高端发展、民生利益诉求起到了应有的支撑与保障作用。全区新增就业2.35万人,扶持创业人员1416名,落实就业补贴41965人,发放就业补贴资金3.985亿元;落实创业补贴1223人,发放创业补贴资金558.61万元;累计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1634场,引进入户人才20979人(不含华为等在市里立户的大企业),其中博士研究生36人,硕士研究生961人,大学本科10083;处理监察资纠纷案件41934宗,监察立案1281宗,处理仲裁案件29224件;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1%以内,“零就业家庭”一直动态归零。

  过去的五年,是排难而进、开拓创新的五年。五年来,我们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勠力前行,披荆斩棘,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创建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示范区、全国首批企业社工试点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3项被列入全国示范和试点;创新创业“龙翔”工程、“大职训”体系改革、全民素质提升计划、公职人员绩效考核改革等10多项在全市领先开展和试点。此外,我们还开展了劳动争议大调解体系建设,受到中央综治委和人社部的高度肯定。

  过去的五年,是团结协作、励精图治的五年。五年来,我们先后经历了原人事局与劳动局合并、区职业训练中心整建制并入两次大规模整合。两次整合,我们人心不乱、工作不乱,实现了“1+1>2”“2+1>3”经过整合,我们谋划龙岗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的资源更为丰富,人力资源事业的发展更为稳健快速。五年来,我们始终秉承对龙岗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的高度责任感,通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团结一心、励精图治,朝着建设“全国一流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不断迈进,在“三个城区”的建设的各个领域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后一段时期,是全球经济发展阵痛期、调整期,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处于“L”型发展的平滑期。作为一个产业形态与城市形态都有着典型性的地区,龙岗更是面临着蜕变发展、竞相发力、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人力资源的竞争将是核心的竞争、制胜的竞争。这个时代,我们人力资源人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面临的机遇也同样前所未有。当前,主要体现在:

  就业创业领域: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突出,国内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大,创业成本、创业难度增大。同时,受经济环境影响,我区很多传统产业、中小企业面临成本升高、订单缩水,生产经营困难、效益下降,倒逼压缩创业空间。与此同时,我们也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是龙岗作为深圳东部中心带来的机遇。龙岗作为深圳带动粤东北协同创新发展的主战场,将迎来深度城市化、拓展创新发展腹地、打造深圳东部中心的黄金机遇。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必将给就业创业工作带来更多机会。二是新兴技术和新兴产业带来的机遇。新一轮全球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兴起,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智能制造工程等战略的实施,将重构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涌现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我们正迎来了新的更为高端的就业创业机遇期。鉴于此,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务必主动谋划、找准出路:一是要认真执行省、市就业创业新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创建创新创业城区目标,找准当前创业工作中的“瓶颈”,实现创新创业的新突破;二是要进一步引导转变就业观念,着力解决户籍失业人员及部分失业大学生“等、靠、要”的思想问题;三是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氛围。进一步加大创业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平台,降低创业成本,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培育创业文化,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四是要加强创业先锋人物的培养力度,发挥创业先锋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

  人才工作领域: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与技能人才总量不足、人才层级结构不合理之间的矛盾日渐凸显;地域间人才争夺日益激烈,我区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不强,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及人才后续服务仍需加强;人才发展面临的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困难和问题依然突出。与此同时,我们也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是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第一竞争力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市委将人才强市、区委将人才强区工作列入了2016年重点工作,这是市区两级对人才工作的战略把握,也是我区人力资源工作跨越发展的“东风”。二是全球范围内配置人力资源的步伐不断加快。龙岗作为改革开放桥头堡的产业大区,有条件占据在全国全球范围内配置人力资源的先机,借助中国深圳海外创新人才大赛、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国际性平台,我们能够有效发力,聚集各路英才。鉴于此,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务必主动谋划、找准出路:一是结合龙岗的产业转型升级、城市高端发展等来推进人才工作,引要有的放矢,用要适得其所,育要为我所用,留要落户安家。二是突破常规、打破局限,放眼全球广纳八方英才,为我所有、为我所用;特别是要瞄准国家级、国际性、核心领域高端领军型人才,不拘一格、不惜成本,实现以人才引领产业发展、城市发展。三是探索在职劳动力培养的多种方式,深入探索劳动者技能提升激励机制,进一步化解结构性用工矛盾。四是全面清理和打破妨碍人才流动的制度障碍,不断创新和完善人才政策,形成符合人才成长和发展规律、具有龙岗特色的良好制度环境。五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才磁场的培育,广泛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和做法,采取务实的新思路、新举措,着力解决当前人才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化解人才引进与人才流失之间的矛盾。

  劳资关系领域:当前,企业欠薪多发,龙岗仍处于劳资纠纷易发多发高发的阵痛期,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劳资纠纷已呈现出新的复杂性、多样性,不逃不匿、法外诉求、境外势力的挑唆鼓动等,加大了劳资调和的难度。与此同时,我们也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区委区政府将和谐劳动关系放在社会稳定大局考虑,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合力已经形成。二是通过多年探索,龙岗区在劳动关系领域多个领域已经实现了全国、全市领先,多项工作基础扎实。三是随着龙岗区建设全国智慧城区、大数据统筹办的设立,互联网、微信等新技术手段的创新,为我区和谐劳动关系预防、处置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务必主动谋划、找准出路:一是对标先进,打造劳动关系工作先行区。力争成为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进而争取部市共建。在工作标准上,要对照上海、天津滨海新区、浙江等劳动关系发达区域,补弱固强。二是夯实基础,不断创新,重点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主要因素。借助大数据、互联网+,提升劳资纠纷信息化水平,集中力量对经济补偿金、欠薪不逃不匿等关键问题对症下药。三是多方统筹,合力共建,共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城区建设。全面强化和谐办统筹能力,调动各成员单位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共建的积极性,推动劳动关系工作社会化,稳步建成和谐劳动关系城区。

  公职人员管理领域:随着人事改革进入深水区,利益关系调整日渐深刻,旧思维、旧体制、旧机制对改革的干扰不容忽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展缓慢,效果不佳;人事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马上就办”的新形势,还存在部分干部不执行、慢执行、选择性执行的现象;部分干部还停留在过去的惯性思维,拼搏意识不强,改革攻坚锐气弱化。与此同时,我们也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是中央八项规定以来,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干部队伍面貌焕然一新,“马上就办”的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社会对公职人员的广泛关注,为公职队伍改革营造了良好氛围。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务必主动谋划、找准出路:一是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高公职人员工作效能,探索一条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公职人员队伍建设之路。二是加强规范,用铁的纪律强化公职人员行为,树立公职人员新形象。三是探索新常态下的激励机制,激发公职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三、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龙岗人力资源事业承上启下、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两个支撑”要求、区委区政府“三个对标”部署,以创建创新创业型城区、和谐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强区“三个城区”统揽全局,主动适应新常态,主动把握新机遇,为龙岗打造“深圳东部中心”提供坚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具体安排是:

  (一)紧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主题,夯实基础性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做实做强创新创业“龙翔工程升级版”,促进就业工作向创业工作转变。一是全力抓好就业政策宣传落实。根据省、市就业创业新政策文件精神,编印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资料,举办专项培训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营造贯彻落实政策的良好氛围。二是推进“质量就业”体系评估工作常态化开展。充分利用互联网灵活、快捷、便利的特点,在企业人才预警系统上植入企业员工就业质量在线调查功能,采用手机APP软件、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提高有关数据采集的频率和效率,使评估方式更优化、更高效。三是重新构思和打造“龙翔”工程升级版,为就业创业工作提出更全面、更具有操作性的顶层设计方案。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提升“创新创业加油站”服务功能,引导社区设立创新创业服务点。拓宽“龙翔”工程服务范围,吸引海内外高校毕业生来我区创业,给予相应政策扶持。四是努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在当前省、市公共就业政策未作调整之前,继续实施补贴性公共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稳定。继续开展就业观和创业观教育,转变户籍居民就业观念,培养户籍居民更加主动的就业创业意识。

  (二)突出“人才是第一资源”这一核心,瞄准产业转型升级和东部中心建设,推动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人才工作向高端化、国际化、科学化发展。一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给机制。加强统筹谋划,抓好顶层设计,组织完成《龙岗区人力资源发展现状调查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形成“开发充分、结构合理、高端突出、保障有力”的人力资源发展模式。继续完善人才预警课题研究,优化800家企业观测点总体布局,通过预警指数预测人才供求信息,发挥人才引进、开发及服务的导向作用。推进人力资源审批事项“一窗式”综合服务改革,健全完善人力资源行业协会和人力资源经理人协会。二是大力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挥好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中国深圳人力资源服务智慧广场”建设成为华南地区首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采取“走出去”、“点对点”的方式大力引进高端机构,不断优化园区企业产业链结构。通过构建“一站式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人力资源产业集聚平台”两大平台,撬动社会资源,集聚高端人才,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地。三是深入推进“大职训”体系综合改革。加强职业教育培训职能、资源、工作的统筹力度,健全职业培训运作机制,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培养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发挥企业培训的主体作用,推动职业培训信息化网络化发展。加强与国内外优质培训资源合作,引入德国“双元制”职业培训模式,筹建龙岗中德国际职业技术学校。积极筹办第三届全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大会和第四届全国模具工技能大赛。抓好全民素质提升试点工作,2016年计划招收中职教育学员2万人,采取政府+市场模式方式,推动“互联网+微课”项目落地,开发适用在职劳动者中职教育和培训的特色微课,总结经验后争取全市推广。四是精心打造招才引智品牌项目。持续开展”优才中国行”、“校企联谊”等招才引智活动,借助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高端平台,大力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提高龙岗区的国际化水平。做好第十四届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组团工作,办好“中国深圳海外创新人才大赛”,借助高端平台大力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

  (三)牢控“源头预防与处置化解”这一节点,推动政策机制创新,优化管理手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力打造“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示范区”,促进龙岗劳资关系向良性轨道发展。一是创建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示范区。要进一步强化调解仲裁工作基础,优化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全国率先建成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示范区。二是深入“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劳资纠纷源头稳控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服务、引导,探索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从推进企业自治、建设企业平台和企业调解委员会三个角度,引导企业发挥在劳资纠纷稳控中的主体作用,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三是继续抓好劳动争议大调解体系建设。以调解工作规范化、调解员专业性培训为着力点,以社会参与调解为拓展点,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大调解体系,健全劳动争议调解龙岗模式。四是继续深化仲裁工作体制改革,做好区仲裁庭与街道仲裁庭权责分工的调整,理顺区街两级仲裁机构职权;继续推进仲裁员专业化改革,壮大兼职仲裁员队伍,拓展职业通道,提升队伍素质。五是探索建立“劳资纠纷防控”数据管理网络平台。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快劳动关系大数据库建设,深度整合人力资源、经济促进、社会保险、市场监督、综治维稳、工会、信访、供水、供电、出租屋管理办等部门的相关数据信息,打造龙岗区劳资纠纷防控网络数据管理平台,提高劳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效率,实现劳资纠纷隐患的智能化高效预警,快速组织、协调各单位力量介入处置,将劳资纠纷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弘扬“干事创业、廉洁奉献”这一精神,针对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破除“依赖症”“疲沓症”“梗阻症”“任性症”,严格规范管理,全力提速提效,树立龙岗公职人员队伍的新形象。一是继续抓好公职人员绩效考核工作。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及时总结绩效考核工作经验,使考核更具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建立监督检查和通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事、组织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实到位。加大平时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力度,探索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奖金、外出培训、休假等挂钩机制,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建设。严格按照一人一档的建设要求,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建设监督指导;依据新出台的《龙岗区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诚信档案管理试行办法(修订)》《关于推进建立党员干部诚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诚信信息征集管理,完善诚信信息相关制度,优化诚信档案内容。三是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重点解决特殊单位及人员的问题。继续推动职务与职级并行专项工作,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的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为下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奠定基础。四是深入推进聘员管理综合改革。针对“以事定费”人员管理、推进购买服务等普遍关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为落实重点改革举措提供指导;加大推进以事定费、购买服务力度,并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进一步减少直接用人;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聘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五是加强关爱机制建设。加大对绩效奖励、外出培训、休假、个人进修、提拔、晋升方面的探索,不断提高公职人员的“幸福感”;加大特困补助的发放力度,对机关事业单位患重大疾病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进行重点帮扶、补助;不断活跃机关文化,培育良好的机关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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