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跟踪国内外相关产业发展动态,对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断,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语料、算力、模型、空间、金融等人工智能发展要素资源服务供给,指导相关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产业生态;负责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关注挖掘早期技术型企业,开展领域内安商稳商、人才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创新资源的整合、对接和成果转化活动,协调指导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与产学研资介的交流合作;构建全域全时“+AI”场景应用创新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展智能社会场景应用示范,帮企业寻找应用场景;拟订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安全管理制度和行业标准,对智能机器人运营和应用进行监管、考核,定期开展数据备份、漏洞扫描等安全检查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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