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联系本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生育、统侨等部门,对相关工作中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调查报告。
2.负责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
3.负责本工委业务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事项落实等工作。
4.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侨工委、外事侨务工委的工作联系。
5.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