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大“探索推广街道辖区人大代表票决重点民生实事”入选省人大创新案例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01日 来源:龙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自2019年开始在全市率先试点召开街道人大代表议事会议,在街道层面积极探索开展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工作,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并形成了一套比较健全、具体的工作机制。近日,该项工作入选第四届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

  据统计,自2019年以来,代表议事会议制度已在龙岗区11个街道全面推开,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票决成为一项“标配”内容。各街道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推出街道辖区人大代表票选民生实事的2.0版。近三年来,共计600多名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参会,票决街道重点民生实事共计110项。

  龙岗区人大探索推广街道辖区人大代表票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人大代表票选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街道办事处综合研究形成建议项目清单,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后,交人大街道工委组织代表票选。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工委请示报告。

  二是与街道人大代表议事会议充分结合。每年召开1次街道人大代表议事会议,形成人大街道工委主持会议、人大代表和居民群众发言、人大代表差额票选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的工作模式。

  三是建立民生实事项目票选“提、议、督、评”闭环机制。实行“征集筛选—审议票选—监督落实—效果测评”工作机制和“会前集民智慧—会上听民建言—实事由民票选—会后由民跟踪”的“四民原则”,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四是持续改进升级。部分街道探索提早票选街道下年度的民生实事项目,在街道预算中单独列出选定项目总资金安排,改进“先编制预算、再明确项目”的做法。建立“一事一小组”“季度一监督”“半年一报告”“一年一测评”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对项目进行常态化、全过程监督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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